黄鹤楼酒业新媒体拍摄供应商发展公告(二次)
发布人:本站编辑浏览次数:100发布时间:2026-01-15

为进一步优化黄鹤楼酒业新媒体拍摄队伍,扩大竞争,黄鹤楼酒业拟发展武汉天龙金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媒体拍摄供应商,凡具备相应资质且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报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发展类别:摄影团队、MCN团队

二、报名须知:

请仔细阅读报名准入条件(见附件),凡是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1. 报名流程:供应商添加采购方联系人微信并通过(添加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参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无法通过验证)→供应商发送营业执照→采购方审核通过后发出邀请

2、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0日下午13:30时,逾期报名的供应商将不予纳入本次供应商评审范围。

三、联系方式:

采购方: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558号黄鹤楼酒业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9212室

联系人:杜工

电话:18995579637(微信同号)

四、温馨提示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黄鹤楼酒业官网(http://www.hhljy.com.cn)、古井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gujinggong.cn/)上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媒体拍摄供应商准入条件

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4日

附件1:

新媒体拍摄供应商准入条件

        类别

  项目

摄影团队

MCN团队

资质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2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

业绩

提供2份2023年1月1日至今视频类制作项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提供2份2023年1月1日至今新媒体营销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案例

提供3份新媒体制作项目成片(视频文件,U盘拷贝)。

提供达人视频成片10份(视频文件,U盘拷贝);   

②流量数据报告2份。

信用要求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范性文件精神,对属于失信主体的报价活动予以限制。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给予一票否决。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

2)报价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受惩黑名单)的;

3)被古井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得参与报名;

4)供应商因违规行为被列入古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时的直接参与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其关联公司(直接参与者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该供应商黑名单有效期内均不得参与报名。

报价人的信用状况由采购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确认。报价人的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注:凡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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